江苏成果转化新规落地半年 七成收益归发明人之后卡点在哪

导语

2026年1月1日,《江苏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正式施行,其中“转化收入奖励研发人员比例不低于净收入70%”的条款一度被视作激活高校科研积极性的关键一招。同年8月,江苏又追加“成果转化20条”,在赋权改革、概念验证、技术经理人培养等方面打出组合拳。半年过去,钱分明白了,权也放下去了,但科技成果从实验室走向生产线的路,真的因此变短了吗?结合2025年江苏技术合同成交额突破5600亿元的底盘,以及多个落地案例的实操细节,我们试图拆解这条高激励政策背后的真实进展与剩余卡点。

一、七成收益的诚意到位了 但科研人员要的不只是分钱

“不低于70%”这个数字,在江苏高校圈并非首次出现。南京医科大学此前推行的校内政策更为激进,成果转化净收益的90%奖励发明人团队。该校教授团队的小分子镇痛药物候选体,正是借助这一机制以“先使用后付费”方式完成作价转让,最终达成总额4亿元的里程碑协议。

但此次《条例》的真正增量,藏在配套的“兜底”条款里:利用财政性资金设立的高校和研发机构,转化科技成果所获得的收入全部留归本单位,对职务科技成果作价投资形成的国有资产实行整体考核而非单独考核。这一调整直接回应了高校负责人的核心顾虑。过去成果转化收入若纳入单位预算统筹,或作价入股后国资保值增值压力单独压给学校,财务和审计部门往往倾向于“不转最安全”。把“钱留在单位、考核看整体”写进法规,等于在制度层面拆掉了“不敢转”的一道理性障碍。

然而,分钱机制理顺之后,另一个问题浮出水面:科研人员手里有成果,但不知道“谁来帮我卖”。苏州生物医药分中心的做法提供了一个观察样本。该中心在对接复旦大学的原创靶点项目时,并非简单“撮合交易”,而是先出具了一份详尽的概念验证分析报告,对药代、药效数据及专利价值做科学性评估,再规划转化路径。最终该项目拿到国内药企1.76亿元的投资意向。这说明,七成收益解决的是“愿不愿转”的动力问题,但“能不能转”的前提,是有人先把成果的“家底”摸清楚。对于大量缺乏专业化技术转移团队的地方院校,谁来承担这份“摸底”工作,才是更现实的卡点。

二、赋权改革入法 但“怎么赋”考验操作颗粒度

《条例》的另一突破,是在全国范围内首次以法规形式明确“深化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高校可自主决定是否对科技成果进行资产评估、可自主选择转化方式,科研人员有望通过“先赋权后转化”或“先转化后奖励”的路径获得成果的部分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

方向明确,但落到操作层面,赋权改革从文件走进实验室,需要的是可填写的表格、可参照的定价模板和可追溯的决策留痕。南京大学的“专利包+”模式提供了一个可复制的思路。该校张志炳教授团队的“微界面传质强化技术”涉及28项专利、技术秘密和软件著作权,单件专利根本无法覆盖技术全貌。南京市节能环保知识产权产业运营中心将这些成果打包成完整的“技术解决方案包”,独占许可给团队创办的企业,许可费用采用“入门费+营业额提成”的灵活模式。更重要的是,后续新产生的相关职务成果可通过续签合同动态补充进原方案包,彻底打消了企业对“技术过时”的顾虑。目前该模式已应用于南大40余个科研团队,累计许可210项职务成果,助力40余家初创企业成长,其中3家获得亿元级融资。

这一案例的启示在于:赋权的关键不在于“给多少权”,而在于“怎么给才用得上”。对于技术秘密、专利、软著混合型的成果,单一赋权路径往往无法解决实际转化中的系统性需求。集成化、动态化的许可安排,比一刀切的权属分配更贴近产业端的真实使用场景。

三、企业站C位导向明确 但需求端的承接能力是另一回事

政策层面反复强调“企业出题、联合解题”,江苏“成果转化20条”更是明确省重大专项、前沿计划中企业牵头项目占比分别不低于80%和65%。方向正确,但企业主导的前提是企业有能力识别技术、有胆量投入早期验证。

江苏2025年产学研合作项目的立项结构透露了一些信号。以江苏开放大学为例,该校62个立项项目中,科技副总类占51项,产学研大会类7项,技术交易类仅4项。科技副总模式的本质是“人先过去,技术再谈”,靠的是科研人员长期驻企建立信任。这种模式对解决具体工艺难题有效,但离真正意义上企业出资主导的“高风险、高回报”前沿技术转化,仍有相当距离。

当政策鼓励企业出题时,多数中小企业的真实状态是:知道自己哪里疼,但说不清该找谁开什么药。技术需求池的价值恰恰在于把模糊的“疼”翻译成可对接的技术命题。2026年10月,中国科学院科技成果转化平台与中央企业科技成果产业化联合体启动资源对接,10万件存量发明专利、3300余项拟转化成果与103家央企的400余个中试平台、千余个应用场景开放共享。央企层面的大规模对接固然令人振奋,但广大中小企业的技术需求往往更碎片、更非标、更缺乏表述能力。谁来帮它们把需求“翻译”成高校听得懂的语言,是技术经理人队伍建设的真正考题。江苏的计划是每年培养技术经理人1000名,并畅通职称通道。数量目标清晰,但质量与实战能力能否跟上,尚待观察。

结语

七成收益归发明人,是江苏在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机制上迈出的扎实一步。它解决了“转了之后我能拿到什么”的确定性,但并未自动回答“谁来帮我转”和“转给谁”的操作性问题。从南大“专利包+”的集成许可实践,到苏州生物医药分中心的概念验证前置,真正让成果动起来的,是那些在科研人员与市场之间架桥的专业化动作。对于关注科技成果转化的企业和技术负责人而言,当下的机会不在于等待更优惠的政策出台,而在于主动进入高校的早期验证环节,用真实场景和工程能力换取技术优先对接权。产学研合作的下一程,比拼的不再是谁的政策力度大,而是谁的技术转移服务颗粒度更细、更懂产业端的语言。

关键词
科技成果转化 产学研合作 技术转移 赋权改革 江苏成果转化20条 概念验证 技术经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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