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一项高校专利从实验室走向市场的路有多长?南京医科大学给出的答案是:先让企业“用起来”,再谈“付多少”。2025年底,该校一款小分子镇痛药物以总额4亿元完成转让,背后跑通的“先使用后付费”模式,正在被江苏多地复制。2026年,随着《江苏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正式施行与产学研对接机制常态化,这一模式能否从个案走向通例,值得技术转移一线从业者细看。
一、一笔4亿元交易的启示:堵点不在技术,在“证据包”
2025年12月,南京医科大学教授李飞签下了一份专利转让协议。受让方湖南九典制药拿到的,是一款名为YJ-2301的小分子镇痛药物候选体的全球权益,总额4亿元。表面看,这是高校科研人员十余年基础研究积累的兑现。但真正让这笔交易具备复制价值的,是签约之前发生的事。
李飞团队筛出有效化合物后,面临一个典型困境:要把分子推进到企业愿意接手的阶段,需要动物试验、安全性评价等临床前数据;做这些试验需要资金;没有数据就拿不到资金。这是成果转化中反复被提及的“死亡之谷”。南医大的解法是两步:先以“先使用后付费”方式将专利许可给李飞团队创办的公司,合同金额5000万元按里程碑分阶段支付;同时由苏州南医大创新中心提供免费场地、法务对接和市场化评估,并配套“园研保”保险兜底。数据补齐后,九典制药才愿意先付1100万元里程碑款入场。
对技术转移从业者的启示:企业拒绝一项高校成果,往往不是因为“看不懂技术”,而是“看不到能说服投决会的数据”。先使用后付费的本质,是把“验证成本”从企业侧前移到高校侧,用制度设计填平这段信息差。
二、2026年制度底座:江苏把“容错”写进了法规
南医大的个案并非孤立运作。2026年1月1日起,修订后的《江苏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正式施行。这部条例在全国范围内首次以法规形式明确“深化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并规定财政资金设立的高校院所转化收入全部留归本单位,奖励完成人的比例不低于净收入的70%。
更值得技术转移中心工作人员关注的是两条细则。其一,单位对科技成果转化方式、是否进行资产评估可自主选择,职务科技成果作价投资形成的国有资产实行整体考核,不再单独考核。其二,条例明确支持科研院所以“先使用后付费”方式将成果许可给中小微企业使用,并支持为此提供担保、保险服务。这意味着,过去高校法务和财务部门最顾虑的“国有资产流失”红线,在省级法规层面获得了审慎包容的界定。
与此同时,资金端的配套也在跟进。江苏省、市、县三级投入已超10亿元,并设立了10亿元的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天使基金。全国高校生物医药区域技术转移转化中心(江苏南京)落地一年,已促成62个项目落地,其中概念验证15个、技术交易9个。
三、对接机制正在变“偶遇”为“流程”
对于企业技术负责人而言,一个现实问题是:如何让高校知道自己的真实需求,而不是在海量专利库里盲目翻找?
2026年江苏产学研合作对接大会的机制设计提供了一个参照。大会筹备期间(2026年7月1日至9月15日),企业与高校院所签订的技术开发、转让、许可、咨询、服务合同,只要金额≥30万元,即可备案申请省产学研合作项目立项支持。技术需求则通过江苏数字科技淘宝平台“技术需求库”统一征集。
这套流程的关键变化在于:需求先行,备案跟进。企业不再是被动等待高校推介成果,而是先把技术痛点挂到平台上,由大会筹备组匹配高校团队对接。苏州工业园区企服中心的通知中特别注明,合作企业所在地填写“苏州工业园区”、所属设区市填写“苏州市”,备案时需同时上传技术需求登记凭证。这一细节说明,需求发布的真实性正在被纳入项目审核的前置环节。
四、哪些信号值得企业研发总监重点关注
结合近期政策与案例,三类机会窗口已经打开。
**其一,中小微企业的低成本试用通道。**条例明确支持“先使用后付费”,且配套担保保险。对于预算有限但确有技术升级需求的中小企业,这意味着可以在不承担大额首付的前提下,先行验证高校专利技术的可行性。
**其二,概念验证阶段的公共平台资源。**全国高校区域技术转移转化中心(江苏)已建成32个公共转化平台,覆盖生物医药、通信集成电路等方向。南京邮电大学的“先使用后付费”驱动5G边缘计算专利产业化项目,刚获评江苏省技术转移联盟2025年度十大优秀案例。企业可主动对接分中心的技术经理人,而非仅通过官网成果库浏览。
**其三,专利盘活与二次开发的空间。**江苏高校每年产出大量专利,真正走到转让或许可环节的仍是少数。对于有一定研发能力的企业,关注那些已完成概念验证但尚未被买断的成果,以“先使用后付费”方式介入后续开发,可能是性价比更高的技术获取路径。
结语
科技成果转化的核心矛盾,从来不是“高校没有好技术”或“企业不愿出钱”,而是双方在风险与收益的分配上缺乏一个可执行的中间地带。2026年江苏的探索,正在把“先使用后付费”从一个需要特批的创新个案,变成有法规依据、有保险配套、有对接平台的常规选项。对于技术转移从业者来说,下一步要回答的问题已经变了:不是“能不能做”,而是“谁先跑通下一个行业”。
关键词:科技成果转化,先使用后付费,产学研合作,技术需求对接,江苏高校专利
元信息
报告编号:JSCXYP-2026-REQ-041
编制单位:产学研一站式服务平台
编制时间:2026年10月
数据来源:江苏省人大、江苏省科技厅、科技日报、苏州工业园区企服中心等公开信息
适用对象:企业技术负责人、高校技术转移工作人员、科技管理部门